常年招聘區域(各地)銷售經理和經銷商(條件如下)
1、區域銷售經理
區域總經理我公司任命使用我公司合同,不繳納保證金,不領取工資只拿提成,營銷費用自理,可以一定條件下繳納保證金轉為經銷商。
2、經銷商
經銷商的必要條件:
一、有強烈的事業心,有很好的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,重合同,守信用,品行端正,實事求是,言行一致;
二、有強大的人脈資源,懂經營,會管理;
三、有頑強的拼搏精神有成就大業的決心和勇氣,勝不驕敗不餒,百折不撓,肯吃苦,樂于助人;
四、組織原則和組織能力強富于開拓勇于創新,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。
五、具備必要的經營場所和辦公條件。
經銷商的職責:
一、嚴格執行我公司銷售政策,保證完成銷售任務;
二、負責轄區內下級代理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,負責所在區域內的各級代理商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,做好上級公司的信息傳遞;
三、配合我公司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和違規侵權行為保護市場;
四、按時參加我公司組織的統一活動;
五、積極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;
六、在規定的時間內建立健全所在轄區的各區域代理機構。
代理保證金:
一、省級及直轄市代理保證金200萬元,地市級代理保證金50萬元;
二、簽訂代理協議后即時支付,5個工作日未支付視為放棄代理權,代理協議自動失效;
三、代理商如有違反商業道德和違反我公司銷售政策的行為,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;
四、代理期滿一年后,無市場遺留問題退還保證金。
代理任務:
保底銷售任務省級代理2000臺每年,地市級代理200臺每年。
提成政策:
一、完成保底任務即可拿到全額提成,完不成保底任務提成減半執行,并進入半年考察期,考察不合格即取消代理資格;
二、完成保底任務鼓勵沖擊銷量,每增加200臺提成增加一個點,最高增加5個點;
三、提成每合同年末按完成銷量結算。
經銷商管理:
一、經銷商銷售合同備案制,每單備案,結算后發票復印件一起歸檔;
二、經銷商嚴禁跨區域串貨,嚴禁跨區域銷售。